当然,或许编剧们以为观众爱看吧,但没有人认为这是好事。因为这些剧卖的主角都是专业人士,而办公室恋情就是个不专业的行为。所以不管已婚未婚,没有一对情侣一开始就愿意承认的。
当然,或许编剧们以为观众爱看吧,但没有人认为这是好事。因为这些剧卖的主角都是专业人士,而办公室恋情就是个不专业的行为。所以不管已婚未婚,没有一对情侣一开始就愿意承认的。
医生Foreman说:「承诺之所以是承诺,是因为没有到期日。你站在一个人身旁,看着他用牙线看了30年,像我父母那样,那才叫牺牲,那才叫做真爱。」
之前不想看Shark,是因为觉得检察官都是一群笨蛋。我想Shark的编剧也是这么想,所以主角的设定就是个变节的律师,从邪恶的阵营投身正义,从无所不用其极,只为毒贩、富人或财团辩护的律师,摇身一变成为小市民伸张正义的检察官。这过程中,还得顺便把一堆笨蛋检察官训练成娴熟法庭辩护的超级重案团队。
「老好人最要紧的是要像天上的神一样。第一是和他谈有趣的话题合适,第二是跟他大发牢骚合适,第三是有他没他都合适。」
这活脱脱的就是在形容House M. D.里的Dr. Wilson。
House因为腿疾,将镇痛剂当糖吃,吞小药丸是基本动作;而众所皆知的,福尔摩斯会注射古柯碱。两人同样爱好音乐,福尔摩斯拉小提琴,House弹钢琴。
这对夫妻让对方看见自己心底的黑暗面,不怕对方尖叫着逃开,那种「分享」,或许在许多人一生中都难以寻见。那,很令人羡慕,至少影集里光鲜美丽的男女主角医生,怎样也寻不见生命中的那个对的人。
组员从一个几十年前的残骸中,发现了一段白人男子和黑人女仆不被认同的相恋故事,男子在相约私奔的那天被杀害,他没有出现在约定好的地点。主角们试着拼凑出故事,也试着查出那名当年怀孕的女佣下落,告诉她,这几十年来一直让她耿耿于怀的事情真相,那男人是爱着她的,并没有扔下她于不顾。
到底被告是不是真的犯了案,或许很重要,但那绝对不是让陪审团环他清白的唯一条件。因为Themis仍然是被蒙蔽着双眼,被媒体、被耳语、被陪审团里的其它成员,被检方或律师扔出的烟雾弹。
他救病人,是因為他尊重生命,他買重機,不見得不會小心行駛,但即使出了意外,至少也是精采萬分的死去,而不是孤獨一人死在自己的公寓裡。(至少救護人員來急救時,看到他的五彩重型機車,也會稱讚一聲好車吧!)我的理論基礎是,右腿的病痛,他靠著每五分鐘吞止痛藥來減輕,但他從不願真的去面對,也沒想過怎樣去治癒。
今天早上八点多我起床,到了快十点,我仍坐在桌前,沮丧到没法出门。我忍不住想,如果我还只剩下一年的生命,我还会浪费在这里沮丧吗?开了车出门用160公里的时速走高速公路,会有和骑重型机车同样的效果吗?
当然,他总是最后诊断出病因的那个人。他分析、和手下讨论,用非常没礼貌的态度驳斥手下的意见、强迫手下的医生(尤其是黑人那位)闯空门的进入病患的家中检查有无可能的传染源等等;但他通常,是在打混。
七宗罪,天主教的说法是:骄傲、贪婪、迷色、忿怒、嫉妒、贪饕、懒惰;在此我们不讨论圣经中是不是认为这些是死罪,还是这些纯粹只是神学上的偏见。电影中的连续杀人犯,由于心理的异常,他认为犯了这些罪的人都该死,他设计了连续的犯案,那是几乎完美的设计,因为包括他自己,都犯了其中的嫉妒Envy,而甚至让自己也成了被害人。
当别人在担忧不知他的下落为何时, 认定他为失踪, 但其实他可能在因为脱离原有的束缚而快乐着. 或是他很忙碌, 他选择暂时离开原本的生活, 可能为了做一件事, 报一个血海深仇, 或是只是懒得向周遭的人解释太多.
我喜欢这个影集House M. D, 除了剧情的编排, House的尖酸与一针见血, 这整个节奏, 倒像是寻找真相的侦探推理; 只是追缉的不是凶手, 而是躲藏在人体深处的恶毒细胞.
我失望了,用中世纪的诗歌导向Dr. Reid教授英美文学的母亲是个可以理解的关键点,但編剧用The Collector来作为解碼的起始,却有点牵强;因为凶手自始至终不是个Collector,他是个身心受创的被害者,他收集的不是蝴蝶,也不是被囚禁的少女,而是那些萦绕不去的痛苦记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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